项目名称: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A440100F7MSHI129A9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长堤路1号省航芳村码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05-18
公告结束时间:2024-06-07
标段/包名称: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A440100F7MSHI129A9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20-83297925
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已由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通过,项目代码:2203-440103-04-01-710041。本工程建设已取得《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穗港局函〔2023〕447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的《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粤水许决字〔2023〕96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荔)〔2024]3号),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报送至广州市港务局,尚未批复。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将现有1个500GT客运泊位改扩建为1个2000GT旅游客运泊位。码头泊位长度为111米,码头结构长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配套建设土建及水电通信导航等设施。码头采用钢制趸船浮码头结构形式,主要由1艘50m×8m和1艘45m×8m(已有)的趸船及系留设施、固定平台+钢引桥、乘客上下船设备及水、电等配套设施组成。码头设计通过能力60.9万人次/年
2.3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长堤路1号省航芳村码头。
2.4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交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广州港内港港区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码头泊位及配套工程(包括趸船利旧、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等),工程完工后省航芳村码头由1个500GT客运泊位升级为1个2000GT旅游客运泊位;需办理手续包括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报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清淤疏浚方案报批等施工前需要办结的相关手续,以及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包括趸船利旧、新建趸船、水工结构及与码头功能实现相关的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验收工作);需负责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白鹅潭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或其他受委托单位共同恢复省航芳村码头设施设备(包括钢引桥,趸船、充电桩设备等)、码头污水处理池复建以及省航芳村码头电力、通信、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管道线路恢复和相关功能的恢复;建造一艘50m*8m*1.6m*0.6m趸船,用于靠泊珠江游客船,便于旅客上岸及下船时使用。趸船建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计、审图、制造、装修、调试、检验、安装、交付,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海事、船级社检签发的船舶证书以及各类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操作培训等。
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
合同总工期:2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设计成果文件。
其中施工及竣工验收工期:1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关于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复,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的质量标准:码头水运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应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质量合格,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趸船建造及其材料、工艺、设备(机器、设备、管系等)均应得到业主方和船检的认可,并按照有关公约、规范、规则、国标、部标的要求及经船检和业主方确认的图纸要求建造,并经由CCS审查合格并颁发船舶证书。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水运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2019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
3.4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同时具备: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
3.5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相关设计工作经验(相关设计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
3.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须提供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施工单位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3)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能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18 日 00时 00分至2024年 6 月 7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7 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应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广东航运大厦
联 系 人: 聂工、林工 联 系 人: 杨工、郑工
电 话: 020-83297925 电 话: 020-66341901
2024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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