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自然村通硬化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致各比选申请人: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0.0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变为: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
崇州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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