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 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 A1标段 材 料招标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 A1标段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CG-20241012-12216
1.3 项目内容:碎石、石屑采购 ;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 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 A1标段项目部指定位置 。
1.4 采购内容:碎石、石屑,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 品种 | 材质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估单价 | 预估总价(元) | 验收方式 | 备注 |
1 | 碎石 | 0.5-1cm | m³ | 5000 | 181.9 | 909500.00 | 检尺验收 | ||
2 | 碎石 | 1-2cm | m³ | 4700 | 181.9 | 854930.00 | 检尺验收 | ||
3 | 碎石 | 1-3cm(小) | m³ | 2600 | 181.9 | 472940.00 | 检尺验收 | ||
4 | 石屑 | m³ | 6000 | 181.9 | 1091400.00 | 检尺验收 | |||
合计 | 3328770.00 | ||||||||
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 按照 采购 方通知的数量、时间组织发货。 |
注:( 1)上述物资 (具体要求) 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 2) 质量要求 :碎石要求压碎值不大于 18%,针片状不大于12%,含泥量不大于1%,砂场要备有正规开采证件;石场要备有正规开采证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上游完整手续,手续不全供应商不准投标,有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1.5 供货期: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
1.6 其它要求:无。
1.7.1 质量标准:
( 1)材料标准: 中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1.7.2 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 计量方法: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检尺验收数量为准。
1.7.5 验收
1.7.5.1 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运送物资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保证运送到采购方的物资满足要求。
1.7.5.2 数量验收:物资 运至 采购方 施工现场后由 采购方 派人员 检尺 验收,每车验收一次,验收后甲方收料人员向乙方出具 签认单 , 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一车一单,凭单结算。
1.7.5.3 质量验收: 物料名称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行业规定的要求。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的,有权根据不合格程度采取绝验收等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7.5.4 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5.5 验收异议时限
1.7.5.5.1 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 5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 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 30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 验收异议处理
1.7.6.1 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 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 30 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 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 付款方式及时间
表中所列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 按实际到场 验收数 量结算 ,当 采购人 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 成交供应商 不得以需求不足向 采购人 进行索偿。 付款方式 , 前期资金由供应商自行垫付 , 采购方支付供应商 货 款的前提条件是 : 建设单位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 , 并按拨付金额比例进行支付 , 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 , 采购方可延期支付货款 , 供应商应予理解。 货款 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 , 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 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
2.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3. 采购预算: 332877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捌仟柒佰柒拾元整)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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