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基地改扩建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投 [2019]799号 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代建单位为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空调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巴南区花溪镇红光大道65号(市消防救援总队现有存量用地范围内)。
2.2 项目规模: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基地改扩建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室外机,新风机,控制面板,磷脱氧无缝拉制紫铜管,冷凝水管,管道支吊架,抗震支架,多叶调节阀,内机减震器,风管机,消声器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1431万元(其中设备及主材占比约88%,设备安装部分占比约12%) 。
2. 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机,室外机,新风机,控制面板,磷脱氧无缝拉制紫铜管,冷凝水管,管道支吊架,空调电气配管、配线及电缆,抗震支架,多叶调节阀,内机减震器,风管机,消声器等。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 图纸、 第 七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 3 0日历天之内 , 空调 设备运至 招标人指定位置 ; 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 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验收条件 )。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缺陷责任期 从 合同内所有内容完工并竣工 验收合格且移交给招标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所投的空调须为同一品牌,空调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空调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使用一个空调品牌进行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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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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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2栋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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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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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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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302161 | 联系电话: | 023-63082043 |
传真: | 传真: | 023-676317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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