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川沙路(龙东大道-沈沙港)雨污水管道改扩建工程管线及绿化搬迁财务(投资)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1129152487-15177288
项目名称:川沙路(龙东大道-沈沙港)雨污水管道改扩建工程管线及绿化搬迁财务(投资)监理
预算编号: 1524-W000144740
预算金额(元): 1094168元(国库资金:1094168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9416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川沙路(龙东大道-沈沙港)雨污水管道改扩建工程管线及绿化搬迁财务(投资)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9416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财务(投资)监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除外)。
(3)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
(4)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①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财务(投资)监理单位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工程价款审查、审核及工程审计工作。
②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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