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陈汉乡中心小学扩建工程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松县陈汉乡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编号:GC-SS-2022-100)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系数(以下简称价格优惠系数):作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要求 | 现修改为 |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系数(以下简称价格优惠系数): 按上述(不低于平均值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信用分系数)计算结果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5名投标人(即入围投标人,不足 15 名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价格优惠系数计算(如上述计算结果第一名有并列两家,则第一名之后直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上述计算结果相同且排名最末的投标人均参与价格优惠系数计算)。 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0.997;(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注:投标人资质要求一级及以上资质时,该条款不适用) b)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含)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9。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 1) |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系数(以下简称价格优惠系数): 按上述(不低于平均值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信用分系数)计算结果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5名投标人(即入围投标人,不足 15 名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价格优惠系数计算(如上述计算结果第一名有并列两家,则第一名之后直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上述计算结果相同且排名最末的投标人均参与价格优惠系数计算)。 a)投标人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0.997;(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1)(注:投标人资质要求一级及以上资质时,该条款不适用) b)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本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依法分包,对于分包意向承诺函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含)以上的,对大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价格优惠系数为 0.999。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型企业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价格优惠系数为 1) |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陈汉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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