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A1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绥满公路(G301)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741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501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5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交通运输部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构成,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A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是国道G301的重要一段,项目起自牡丹江市与穆棱市交界处,新房子村东北侧,利用旧路走廊带向西南布线,经新房子村东折向南辟新线,跨滨绥铁路、代马沟河,跨绥满高速,利用农村公路布线,止于原绥满公路三级公路与二级公路衔接处,路线全长8.521公里。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A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K113 185.910-K121 707.271 | 8.521km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90994196.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计划工期:548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房建工程质量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2013),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A1标段: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2月3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公路或5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公路或10公里一级及以上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项目)。
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其中(1)、(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 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A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A1标段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3.2.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同一标段的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联合体应满足本章3.1款的要求,其中3.1.2项业绩要求为各联合体业绩之和;3.1.3项财务要求中联合体牵头人满足3.1.3(1)要求,3.1.3(2)指联合体各成员营运资金之和。3.1.4项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3.2.4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等)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内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路与兴隆街交叉口
电 话:0453-8120979
招 标 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绥满公路穆牡界至代马沟段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路与兴隆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766644553
招标代理: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107门市
邮政编码:157000
联 系 人:孙经理
办公电话:0453-6279009
电子邮箱:mdjsdxztb@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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