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1802PD0408 | 标段号: | C04 |
招标人: | 上海城西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琴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17394365 |
招标标段名称: | 城西路(拱极路-沪南公路)改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惠南镇,北起拱极路,南至沪南公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实施的城西路北起拱极路,南至沪南公路,道路全长约1.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等。 |
工程总投资: | 30693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0223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2227623.00元人民币(10222.7623万元) |
施工工期: | 54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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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含已完及在建项目);本市项目需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码。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中的相关网页截图(如上述资料还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相关要求的,请自行补充)。相关证明信息缺失或无法证明的视作无效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4)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对项目情况的理解,以及针对该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5)资格预审递交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6)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9921577265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1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通过资格预审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4、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但≤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将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当实际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采用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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