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1
标段编号:23GC04037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5.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的最低要求修改为
项目人员岗位 | 专业要求 | 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主设计师) | 建筑类 | 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 1 | |
建筑 | 建筑类 | 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 1 | |
结构 | 相关专业 |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 1 | |
给排水 | 给排水 | 工程师及以上 | 1 | |
电气设计 | 电气 | 工程师及以上 | 1 | |
暖通 | 相关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 | 1 | |
市政 | 相关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 | 1 |
提供本工程澄清文件《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设计[2.0]》与导出PDF版招标文件,现招标文件2.0与原招标文件1.0不一致,以本次提供的澄清招标文件(即2.0版)为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自行下载。
招标人: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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