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779002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泗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2【63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可申请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泗阳县城南新城,新袁镇、临河镇、裴圩镇、爱园镇,高渡镇,庄圩乡、里仁等乡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完成后运行规模共计为2.50×10000 m3/d,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主体规模1.0×10000m3/d,预处理、深度处理构筑物土建按照1.5×10000m3/d建成,设备按照1.0×10000m3/d安装。扩建完成后运行规模为1.0×10000m3/d;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成后,新袁污水厂运行规模为0.3×10000m3/d,临河、裴圩、爱园、高渡、庄圩及里仁污水厂运行规模均为0.2×10000m3/d。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范围为对应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建设周期:同监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85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50%(除城南污水处理厂外)监理费付至合同价10%、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除城南污水处理厂外)监理费付至合同价的30%;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50%监理费付至合同价40%、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监理费付至合同价6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料齐全,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8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结算审核结束后,监理服务费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监理服务费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监理中标费率。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05%(监理费约89.25万元)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5.4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 12333 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5 其他条件:
5.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5.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5.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5.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5.5.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本市以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如在本市范围内担任其他监理项目的最多只有一个(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
5.5.6 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委托人要求。
5.5.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5.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2日 09:00至2022年09月0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售后不退。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0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15996741088。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县洋河北路 |
地 址: |
泗阳县市民东道东侧20号 |
联系人: |
张瑞 |
联系人: |
徐春景 |
电 话: |
15996741088 |
电 话: |
18951296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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