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要求: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同一个监理合同中若包含多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五年(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企业重整、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
1. 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截图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监理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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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
2.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应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彩色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近1年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如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应说明任职项目是否已完成交工验收。
3.投标人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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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人应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财务报表不清晰,将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 分; 其他因素:业绩:15 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时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B)/2 式中:A为最高限价; B为评标价平均值。 第二个信封开标后,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工作范围、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 10分 | ①提出监理工作范围、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的得6分; ②监理工作范围描述基本准确,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较清晰的得6~8分; ③监理工作范围描述准确、全面,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的得8~10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合格的,得6分; ②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要求,得6~8分; ③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8~1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的,得6分; 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6~8分; ③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8~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①对本项目的建议合理的,得3分; ②对本项目提出了相关建议,且建议较可行,得3~4分; ③对本项目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4~5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30分 | 主要 人员 | 3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24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个担任不少于157米及以上的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总监、副总监(或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评审依据:业绩应上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个人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上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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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 标 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项目E1=0.2,E2=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5分 | 业绩 | 1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1分; ②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近5年投标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业绩应上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上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内其中任意一年信用评级评为AA级的得10分,A级的得9分,B级的得7.5分,C级得6分。 (没有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按C级确定)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该网站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3.11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情形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 。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评标办法2.2.2(2)规定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参与第二信封评审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①评标基准价=(A+B)/2 式中:A为最高限价; B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第二信封开标时,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评标基准价,签字确认后当场宣布。 ③开标当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内保持不变,除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其存在计算错误。计算错误是指:a.算术性运算错误;b.计算评标基准价时纳入的投标人数量有误;c.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数值有误。 5)重新评标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如有): ①异议、投诉事项包含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的,应由评标委员会复核。计算错误是指:a.算术性运算错误;b.计算评标基准价时纳入的投标人数量有误;c.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数值有误。②异议、投诉事项不包含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的,重新评标的评标基准价应与原评标的评标基准价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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