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松桃县永龙溪70MW风电项目和甘龙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场内道路及风机基础、道路改扩建工程甘龙段(50MW)施工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GYY-STFD-2024-SG-02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松桃县永龙溪70MW风电项目和甘龙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场内道路及风机基础、道路改扩建工程甘龙段(50MW)施工分包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松桃县甘龙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瓦溪乡、甘龙镇,风场中心区域距离松桃县城约52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42′2.85″~108°44′42.28″,北纬28°17′35.51″~28°29′34.20″之间,总面积约32km2。场区长方向约18km,短方向约3km,风机海拔在1020~1302m之间,属山地风电场。松桃苗族自治县处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冬冷夏热,春温秋爽,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热量丰富。全年平均气温16.5℃,最热的7月份日均27.3℃,最冷的一月份日均气温4.3℃。全年总积温5800℃,年活动积温为5138.9℃,无霜期293天。年降水量1378.3毫米,平均年雨日为183天,年平均日照数为1228小时。场外交通主要以公路交通为主,从沿河县沿河东收费站下高速,利用现状从沿河县沿河东收费站下高速,利用现状G326国道经国道经酉阳至浑泉村,然后利用既有村道进行加宽改造进入场区。
本工程装机容量共计 50 MW,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工程设升压站一座,建设规模为110kV。工程含110kV送出工程,结合风电场规划,以及就近上网、节约投资的原则,本工程拟在本风电场南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120MVA,以5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本风电场的所有电力,送至110kV升压站后,最终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木黄变的110kV母线侧,新建线路长约30km,导线截面为300mm2,导线采用JL/GlA-300型钢芯铝绞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1.4资金情况: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6成交人数量: 1 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松桃县甘龙50MW风电场项目8台(风机编号:LG1#、GL2#、GL3#、GL4#、GL5#、GL6#、GL7#、GL8#)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交通工程(场内新建道路、施工便道、场内改造道路、进场道路、清障、线路迁移、迁坟、管线移迁及恢复、灌溉渠道恢复等)、风机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征地协调费、临时用地复垦、环水保(含植物措施)及临时工程等,具体如下:
2.1.1场内新建道路、场内道路改造及平台施工
(1)标段内8台风机的场内新建道路、进场道路及场内改造道路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道路防护、道路排水、道路拓宽、道路维护与标识、附属设施、电力及通信改造、空中障碍物迁改、迁坟、构筑物拆除、水管迁改、灌溉渠道恢复等,配合改造前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恢复原状的一切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移交前场内道路维护保通工作等;
(2)场内改造道路的在大件运输完成后路面恢复;
(3)标段内道路大件运输保通保畅,包含但不限于采取牵引等措施,配合风机、塔筒运输单位将风机运输到风机平台;
(4)标段内8台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平台修筑(含平台软基处理、围栏等)排水设施修筑、防护设施修筑等。
2.1.2风机及箱变基础
(1)标段内8台风机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的场内装卸车、场内转运、保管、取样检测;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安装;
(2)其他预埋件(包括沉降观测点埋件)的制作安装作业;
(3)钢筋制安作业;
(4)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处理、混凝土模板工程、钢筋混凝土浇筑、二次高强混凝土灌浆、基础防腐、养护、回填,混凝土、取样、样品养护、送检,沉降观测点埋设、基准点制作、施工期内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
(5)基础接地及甩头引出作业(不含接地网)。
2.1.3征地协调费
协助业主永久征地(业主负责永久征地的费用缴纳,永久征地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路基部分,集电线路塔基)、协助采购人临时征地(采购人负责临时征地手续及支付费用)、租地、政府及村民协调等(村级干部征地劳务费支付,标准为100元/天),由此产生的协调费由响应人承担。
临时占地范围不得超出征地红线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红线范围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4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锚栓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响应人负责;
(2)试验检测: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样品养护、送检;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负责吊装平台及地基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期沉降观测内容并出具相应报告;
(3)环水保工程: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环水保施工(包含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的施工,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环水保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覆土、绿化、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4)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恢复费用),甲供锚栓堆场建设(含场地租赁、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5)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2.2计划工期: 首批5台风机基础于2024年5月15日浇筑完成,场内新建及改造道路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基础于2024年8月30日前浇筑完成,场内吊装平台、箱变基础、扫空及清障于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2.3建设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甘龙镇境内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管理规范》。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项目创建精品工程指导意见》完成精品工程的创建,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2.5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为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 /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
3.1.3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3.2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年 3 月 12 日至2024年 3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1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购买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 2024 年 3 月 21日 14 时 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谈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5会议室。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8684102929
传 真:
电子邮件:1179863481@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碧海花园支行
账 号:5205 0146 4036 00002920
联 行 号:105701000964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 2024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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