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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监理

· 2024-03-15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10GC2024SL2392 (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083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10GC2024SL239201

招标人

名称

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18715535622

招标代理机

名称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817500904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费率(%)

1.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陈海峰

证书编号:2210003999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工期(月)

24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 系综合整治- 城关区城河湖水系连通工 程。

加分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滆湖(武进)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监理;芜湖县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城河 湖水系连通工程;南京市溧水区三丫圩、 章西圩、 凌庄圩排涝站工程监理;张家港 市四干河闸站改建工程监理(二标);南京市 九乡河治理二期工程监理三标段。

奖项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 区城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禹王奖;芜湖县 十三连圩居家角站、咸保站工程(咸保站): 禹王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

0.94%

项目负责人

姓名:高东

证书编号:2210014924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工期(月)

24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凤阳县燃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

加分业绩: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林屯水库 工程监理标一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凤阳县燃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

加分业绩;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林屯水库 工程监理标一标段。

奖项

扬州市瓜州泵站工程监理I标:2019-

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滁 州市城区红庙一站工程:2023年安徽省建 设工程黄山杯。

单位名称

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

0.95%

第三中标 候选人

证书编号:2210001040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工期(月)

24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范县彭楼灌区改扩建工程(辛杨 以上) 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

加分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范县彭楼灌区改扩建工程(辛杨 以上。

加分业绩: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 程。

奖项

渠村灌区及南小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 造2019年度工程渠村灌区:优质工程。

评标被否决 单位及原因

安徽宜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过期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大纲 不符合投标须知3.7.1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 件规定的公 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 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 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 (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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