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定埠港疏港道路一期)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2024572
二、项目名称: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定埠港疏港道路一期)监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3栋806室
成交金额:467800.00元
评审报价:46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52.0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定埠港疏港道路一期)监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的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生产监理法定职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验收策划,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提出质量评估意见,参与专项验收、技术验收、工程验收、试生产;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 服务时间:3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祖晖(组长)、苏醒、孙文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联系电话:18355065131。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0563-7015953地址:郎溪县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管委会大楼
联系方式:周斌0563-7012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王工18355065131黄工18255165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斌
电 话:0563-7012702
十、附件
1、定埠港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定埠港疏港道路一期)监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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