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郑高速河北段、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
前期咨询(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郑高速河北段、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前期咨询(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雄郑高速河北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0424北京至武汉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路线起自保定市,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向南经石家庄市、辛集市、邢台市、邯郸市,止于冀豫界,与雄郑高速河南段相接,全长约350公里。
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0122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境内,路线起自京秦高速,经卢龙县、青龙县,止于青龙县冀辽界,与秦沈高速辽宁段相接,全长约70公里。
2.2 主要工作内容
(1)雄郑高速河北段、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项目建议书的研究编制工作(含涉及的规划、土地、防洪、压覆矿、文物、军事设施和铁路、电力等管线交叉情况调查核实),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地方意见征求,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项目建议书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招标人取得审批部门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意见)。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10年)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通过实地踏勘和调查,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认真进行交通量调查、分析及预测,结合通道或走廊带研究,初步确定路线方案,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实施方案、相关影响评价等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论证。
(2)雄郑高速河北段、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根据我国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河北省情况和雄郑、秦沈高速特点,研究推荐具体的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工作包含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报告编制、评审,以及各级主管部门汇报。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议书及投资建设模式研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为止;其中自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30天内完成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报告编制。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雄郑高速河北段、秦沈高速京秦至冀辽界段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投资建设模式研究报告编制。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9日9时0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7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周寒 |
电话 | : | 0311-66726330 |
招标代理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050051 |
联系人 | : | 苏东强、张坤、张浩 |
电话 | : | 0314-2066866 |
电子邮件 | : | hxzb0314@163.com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一年(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前期咨询项目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雄郑高速项目负责人 (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 1 | 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建议书批复(通过验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过一条里程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
秦沈高速项目负责人 | 1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里程多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银行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如有)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人均应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3.6.1 | 信息查询 |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3.9.1 | 评标结果 | 本款补充: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10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6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6-8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 |
招标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建议书编制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分; 项目建议书编制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项目建议书编制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具有降低工程造价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合理技术方案及具体措施,得12-15分。 | |||
招标项目投资建设模式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优化方案 | 5分 | 投资建设模式研究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投资建设模式研究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3-4分; 投资建设模式研究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4-5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 雄郑高速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8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25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3、技术建议书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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