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元阳民用机场项目勘测 | ||||||||||||||
招标项目编号 | G6101003506tNepaz4oM | ||||||||||||||
标段名称 | 元阳民用机场项目勘测 | ||||||||||||||
标段编号 | G6101003506tNepaz4oM001 | ||||||||||||||
招标人名称 |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陈华(异议联系人)、王致远、冯艳丹、马驰 | 联系电话 | 15201150589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标情况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77053元;项目负责人:杨纬卿/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45300292勘测服务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测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需要,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投标人业绩:甘洛机场场址地质初步勘察(含测绘)报告采购项目。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14700元;项目负责人:龚宪伟/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65300073;勘测服务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测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需要,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投标人业绩: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标段一)。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71408元;项目负责人:王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65300154;勘测服务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测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需要,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投标人业绩: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东二跑道区域勘察。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7277053 | 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 | ||||||||||||
2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314700 | 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 | ||||||||||||
3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271408 | 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中标人的勘测服务分阶段实施,勘测工作的深度和工期满足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后续服务日期:从提交勘测成果文件至行业验收结束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杨纬卿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45300292 | / | ||||||||||
2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龚宪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65300073 | / | ||||||||||
3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昆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65300154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电话:0871-67097409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地址:成都双流区胜利镇云岭路8号电话:028-857101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期: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8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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